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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来源:怀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4/23 16:58:37

  怀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分享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问题1: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纳税人应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购买方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问题2:增值税专票被盗、丢失了怎么办?

  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问题3: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如何进行查验?

  《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登陆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问题4: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货物品种较多时应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另,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题5:“白纸”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的有效凭证呢?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相关规定。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公司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因业务需要,可以自行打印,作为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以上是怀化恒企会计培训班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想了解更多会计方面的资讯,请关注怀化会计培训学校:http://4405.peixun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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